对国内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考虑

点击数:592 | 发布时间:2025-01-20 | 来源:www.huibimu.com

    [摘要]劳动关系是组织中因为雇佣行为而产生的关系,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特定范围。现在在国内由计划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外部的经济、法律、文化环境已经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国内劳动关系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新状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劳动关系呈现出空前复杂的局面,给国内打造和谐社会埋下了紧急隐患。事实表明,研究和解决这种改革、转型期的劳动关系问题对国内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探寻解决问题的渠道,是摆在大家面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有着要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字]和谐;劳动关系;对策。

    1、国内劳动关系的近况。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达成劳动过程中打造的社会经济关系。劳动关系是社会关系中非常重要最常见的关系,是人力资源管理的要紧内容。劳动关系是不是和谐不只关系到企业的改革进步,更影响到区域和社会的稳定。和谐劳动关系应当是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从最普通的需要看,和谐劳动关系就是要做到让劳动者更有尊严,生产愈加安全,分配愈加公平,生活更有保障,在组织中形成一种和谐的社会工作环境。

    然而,国内劳动关系的近况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出现劳动争议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关系不稳定;用人单位借助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强势地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维权意识淡薄;工会组织缺失或软弱无力;劳动争议案件和因劳动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不断上升的趋势。

    2、国内劳动关系中存在的不和谐。

    2.1思想观念方面,无论是企业还是劳动者,都缺少和谐理念及以人为本的思想,缺少一同的价值观。第一是和谐理念的缺少。企业经营者无视劳动者的重要程度,雇佣者对企业缺少责任感,甚至对企业产生敌对情绪,因此,导致了劳动关系的不和谐。第二是以人为本理念的缺少。企业为追求最大利益,以资金至上理念来支配我们的行动,这就致使了企业只关注企业利益,从而忽略劳动者的权益,同时,劳动者自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淡漠,助长了企业资金至上主义的蔓延。最后是劳动者一同价值观的缺少。

    2.2管理方面,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化或缺少,没从人力资源开发的角度管理人力资源,短期行为紧急,交流机制、约束机制缺少。市场经济是逐步形成工人阶级集体工会代表和集体劳动关系调整的方法,而国内企业劳动关系基本上是分散的、个别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内企业在进步经历中,就劳动关系的双方力量对比来讲,是典型的“强资本,弱劳动”状况。在劳动问题包含薪资、雇佣、管理等的处置上,几乎是企业家可以任性妄为。当今,虽有不少企业依据有关法律和规范规范我们的行为,打造和完善了约束机制,形成了和谐的劳动关系,但仍有一大量企业不规范,靠压低劳动本钱进行角逐。

    2.3政府、企业、劳动者三方缺少好的合作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企业、劳动者三方各自具备不一样的利益需要,政府倾注于经济持续进步、社会安定、政局稳定,企业关心的是获得更大收益、达成利益最大化,而劳动者则强调保护我们的权益,提升生活质量。

    因为上述缘由的存在,导致劳动关系方面的种种不和谐问题,劳动者在不和谐的环境中非常难发挥其潜能和创造性,因此,着力解决劳动关系的不和谐问题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当务之急,只有妥善处置劳动关系中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进步和谐的劳动关系,才能保障社会政治的稳定,进而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对策。

    劳动关系出现的矛盾是进步中的问题,要用进步的见地和革新的办法来解决。虽然现在大家已经有比较完整的劳动关系政策法规,打造了相应的体制机制,但这类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迄今为止还有很多不健全的地方。惟有革新才有新出路,惟有改革才能解决进步中的矛盾。劳动关系的转换主如果通过管理机制的理顺来达成的,这个过程不可能在短期内完成。打造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涉及很多方面的工作,因而需要做到统筹兼顾、全方位推进。

    3.1政府需要对企业劳资矛盾进行适度干涉。胡锦涛主席强调指出,要坚持根据法律和政策办事,使维护群众权益的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这就需要大家需要进一步打造完善协调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和政策,进一步提升劳动立法层次,规范立法行为,增强法律的权威性,将劳动关系调整工作纳入到国家法律体系。政府要通过一系列劳动法规政策干涉企业劳动关系的价值取向,使企业劳动关系一直维持和谐稳定的进步态势,并促进经济的进步。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劳动执法监督力度,改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诉讼规范,把劳动关系的调整纳入到法制化轨道。

    3.2工会要发挥好在进步和谐劳动关系中的要紧用途。工会组织要主动承担起具体组织者的责任。一要发挥好交流和协商用途。工会的介入,使企业劳资双方有了平等对话的基础,使劳资双方交流途径变得愈加畅通,这为协调劳动关系提供了组织保障。工会通过在正常组织规范内进行交流和协调,使劳资双方在让步和妥协中解决、缓和矛盾,从而达到“劳资两利”和“双赢”的目的。二要发挥好纽带和桥梁用途。工会在劳方和资方、上级工会与本企业之间也有十分要紧的纽带和桥梁用途,交流信息,反映诉求,通过在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等形式,构建新型劳动关系“协约”,使企业劳动关系通过平等协商,使劳资双方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履行各自职责,一同维持和谐的劳动关系,形成企业利益一同体。同时,因为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是一项开创性的事业,缺少现成的经验,各企业遇见的劳动关系问题又比较集中和复杂。因此,需要尊重和鼓励各企业因地制宜,大胆革新。擅长发现和总结新鲜的经验与做法,准时提炼,逐步打造规范有序、互利共赢、公正合理、和谐稳定、共谋进步的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1]董保华。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机制[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8.

    [2]王瑾。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劳动关系:冲突与协调[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8.1.

    [3]陈雁。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企业和政府该干什么[J].经营与管理,2008.6.

  • THE END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如不慎侵害的您的权益,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

专业院校

返回顶部

Copyright©2018-2024 中国考试人事网(https://www.bzgdwl.com/)
All Rights Reserverd ICP备18037099号-1

  • 中国考试人事网微博

  • 中国考试人事网

首页

财经

建筑

医疗